狗來富與誰同樂

宋楚瑜來鼓山區表達理念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2615&prev=1276&next=2526 證人提出人民所不知內情的有天災亦有人禍88水災官員失職證據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2510&next=2493&l=f&fid=49 媒體不敢刊登的白色恐佈真實案件.請全國同胞一致口誅討伐卑劣可悲的民主悲劇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2617&prev=1276&next=2615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狗來富與誰同樂

狗來富與誰同樂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2179&prev=2181&next=2171&l=f&fid=45
張貼者: Unknown 於 凌晨12:29 沒有留言: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分享至 X分享至 Facebook分享到 Pinterest
較新的文章 首頁
訂閱: 意見 (Atom)

會員參加訴訟公投權利與義務資料說明書

會員參加訴訟公投權利與義務資料說明書 102年01月23日 委訴資字第0001號 我是會員我有義務知情我的權利、義務、資訊:以下由本黨暨委員會義務為會員準備的入會會議資料,請會員詳閱,並時時的關心你的權利,並時時督促本黨暨委員會必須依照本黨暨委員會通過的建國國策其本文為『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國策: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人民聲明;臺灣本島含島嶼不含金馬是原住民族同胞土地,不是中華民國及中國土地,臺灣原住民授權新國家收回失土,推行平富及土地革命,共有、共治、共享、平富,絕不再接受少數漢族總統統治臺灣。』(下稱本訴公投本文)執行,務期依據標題:2013年1月21日本黨暨本委員會正式宣告台灣本島寧靜原住民族建國革命國家法人組織人數超過600萬人時成立即時運作辦理。 分類: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合國 2013/01/19 23:53 本黨暨本委員會2013.1.21日本契約文義解釋: 本契約內容:『2013年1月21日本黨暨本委員會正式宣告台灣本島寧靜原住民族建國革命正式起跑開始,台灣2300萬85%原住民族血緣同胞即日起於本網站慎重名義登錄者或第三人參加司法訴訟書面契約公投者,兩項各選一方式,經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連署網站IP登錄或書面簽字者有效名冊,人數計達超過600萬人時,本黨暨本委員會向全島同胞、向全世界國家人民宣告已設立台灣原住民族國家法人地位政府機關組織正式成立即時運作。』 本契約內容文義解釋說明: 一.所謂本契約:區分兩部分:一是本契約現經中華民國台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暨台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聯合於本網站所公告周知的文書內容;一是第三人參加司法訴訟書面契約公投文書內容:請參酌中華民國台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部落格公告內容中:中華民國臺灣本島兩國論.一是中華民國.一是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合國轄台東.花蓮兩縣自治區!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 『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同胞.照此做.參加訴訟公投立法向統治國中華民國以司法行動拿回我們祖宗土地吧.立即監管土地收益6兆公共財用在我們民生生計上.拒絕統治國及不肖立委.縣市肥官貪污斂財介入.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7&prev=4028&next=4021 』。 二.所謂本黨暨本委員會:所謂本黨:『中華民國台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所謂本委員:『台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此為本原住民族建國運動最高行動決策組織機構。 三.所謂台灣2300萬85%原住民族血緣同胞定義:是指『台灣2300萬85%原住民族血緣同胞』(基於 林媽利 教授,DNA不會說謊,它清楚明白地告訴我們:近85%的「台灣人」帶有原住民的血緣。「唐山公」其實是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平埔族沒有消失,只是溶入「台灣人」之中。)才有參加公投民族自決投票權者而言,而對民國38年隨國民黨黨軍來台榮民及眷屬或近年以來大陸新娘嫁來台灣人者或外籍人士及外勞或外國人,雖以上為本契約沒有資格參加投票公投人士;但基於愛台灣的人是不分先後或不分種族膚色,這些外籍人士雖不是真正有血緣的台灣人,但他們愛台灣的心,可謂做的有時比台灣人做的更好,更讓人佩服,不像有些台商或本土台灣人,比這些外勞或外國人或榮民還不如,還不愛本土台灣,甚至更傷害、出賣自己台灣同胞,基於生命共同體及歷史共業等等因素認知,因此本黨暨本委員會把以上愛台灣的外籍同胞統稱為『認同本土台灣族或認同台灣原住民族第15族的認同族同胞』,這都是本黨暨本委員會認同的愛本土台灣的外籍人士同胞,這些同胞祇是在台灣本土上沒有公投民族自決權,但其它人權都存在都受同等保障,在此本黨暨本委員會要特別聲明避免誤導或誤會。 四.所謂本網站慎重名義登錄者:基於隱私權的尊重,雖你於網站登錄參加者,非以本姓名登錄網站,但以其它名稱代替自己或姓名,登錄本網站完成登載參加作業,就已證明你與本網站已生契約合意,生效力法律關係,因此並不一定非要原姓名參加不可,祇要是網站上參加契約上的你,本黨暨本委員能找到你本尊,聯繫到你,這才是重點,所以本黨暨本委員會要請參加本網站活動者同胞或網友,務必要慎重其事參加本網站具有契約法理行為公投活動(如果你是未滿20歲之參加人,你簽定本契約時,在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會員總人數時,於最後上報統治國中華民國的法院書狀次日起,你若滿20歲即為合格有效參加訴訟公投人),審慎你的公民投票權的法律與事實行為關係,行使權及決定權法律關係,因此如果你後悔可以在社團網站辦退出社團,在粉絲網站辦取消加入,在書面契約上七日內考慮期收回你的書面契約,後要求本黨暨本委員必須於本人在場當面撕毀你的契約書,這都是你的自主權益,勿疏視。 五.所謂第三人參加司法訴訟書面契約公投者:如本網站部落格內容所載:『請同胞自行復製影印.完成作業後.請寄到80442高雄市鼓山區河川街98號.羅佩秦主委收』、『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同胞.照此做.參加訴訟公投立法向統治國中華民國以司法行動拿回我們祖宗土地吧.立即監管土地收益6兆公共財用在我們民生生計上.拒絕統治國及不肖立委.縣市肥官貪污斂財介入.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7&prev=4028&next=4021 』。 六.所謂經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連署網站IP登錄或書面簽字者有效名冊:這是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連署網站的其中一種方式,但有的人家是祇有一部電腦也就是一個申請網路連線網站IP,但家中成員數人在使用這部電腦,因此這是以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連署網站的其中一種方式;但有一個情形如果非臺灣本島IP,是屬於外國、中國大陸等外線網路連線作業登錄者,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連署網站數時,這些IP全部將排除不納入統計,以維護公投計票正確性及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要求。 七.所謂成立即時運作:本黨暨本委員會統計連署網站人數時已達5萬人,即要依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庭民事聲請第三人參加訴訟暨本訴(委任、約定、契約、行為準則等)陳報狀(認族歸宗法理建國成立國中國等)案號:102年度補字第43號、股別:晴一,所載內容『於公投訴訟達5萬人起,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同時選第二屆委員會議名單,會員因不克出席,依延用本訴訟委任書狀委任受任人總主委羅佩秦身份行使一切代理權作為,以利本會務推動,此項授權於本委員會各委員會大小所有會議行使職權準用之。』、及『本訴公投本文』等規範,逐次召開各級不同會議議題內容議決議案或法案備案待施。 本黨暨本委員會就網站會員同意公投本文『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國策: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人民聲明;臺灣本島含島嶼不含金馬是原住民族同胞土地,不是中華民國及中國土地,臺灣原住民授權新國家收回失土,推行平富及土地革命,共有、共治、共享,絕不接受少數漢族統治臺灣。』(下稱本訴公投本文)。此為本黨暨本委員會主張的建國宗旨,就是以 孫中山 先生的共有、共治、共享及強制土地革命、強制全民平富為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國策;因此為了集思全民全國國國是會議議案意見,本黨暨本委員會將於即日起提出建國議案,先於網站中統計民意數據,以作為本黨暨本委員會建國程序籌備之方略依據,望全民同胞主動共同參予發表建設我們共同家園意見。 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同胞.照此做.參加訴訟公投立法向統治國中華民國以司法行動拿回我們祖宗土地吧.立即監管土地收益6兆公共財用在我們民生生計上.拒絕統治國及不肖立委.縣市肥官貪污斂財介入. 分類: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合國 2013/01/12 01:51 分享 請同胞自行復製影印.完成作業後.請寄到80442高雄市鼓山區河川街98號 .羅佩秦主委收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7&prev=4028&next=4021』 102.1.18親愛臺灣2300萬同胞們大家好: 102.1.23修正部分內容 分類: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合國 2013/01/19 15:46 親愛臺灣2300萬同胞們大家好:本黨及委員會再次聲明:本黨及委員會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原住民族自治區或國中國或國家(均因統治國政府及領導人無誠意與原住民族和解共生共存,遂本黨及委員會決議推動建國),而這些國家地位機關就是具備原住民族基本法特色、本色的人民、土地、主權國家平等地位,基於中華民國與台灣原住民同胞產生了歷史共業上情感結果,但為了確保整體台灣本島含各外島國家土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本黨及委員會不論與各黨派立論上、政策上、制度上有任何不同意見,都將堅守原則『確保整體台灣本島含各外島國家土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穩定第一訴求,任何訴求下國家社會安全治安絕對不可亂』、也堅守『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共同訴求為支持幫助中華民國政權和平穩定安全移轉至領地,本黨及委員會或新國家絕對堅決反對中華民國亡國、消滅論點及行為,將全力協助中華民國政府以和平、安全、穩定移轉至原領地金門、馬祖、太平島、澎湖區域』;台灣本島政權和平、安全、穩定政權移轉;因此本黨及委員會要呼籲臺灣2300萬同胞為了臺灣明天會更好,我們絕對要遵守本黨及委員會建國立場,『反對任何組織團體或個人主張中華民國已亡國、消滅論』,否則將違背本黨及委員會建國宗旨『革命尚未成功、台灣人民仍須努力』、『和平、奮鬥、救台灣』。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102.1.18日敬上中華民國臺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102.1.18敬上。 親愛臺灣2300萬同胞們大家好:羅佩秦為了臺灣2300萬85%居民有台灣原住民族同胞的血緣. (基於 林媽利 教授,DNA不會說謊,它清楚明白地告訴我們:近85%的「台灣人」帶有原住民的血緣。「唐山公」其實是中國東南沿海的越族。平埔族沒有消失,只是溶入「台灣人」之中。)於101年8月23日1人單獨勇闖總統警衛向統治國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陳情表達『這個是台灣原住民的土地』、『我是台灣原住民的同胞』,這樣明白的陳情宣示,主訴要馬總統將中華民國政府侵佔原住民族同胞的祖宗土地歸還給原住民,並希望統治者要善待原住民族同胞;很遺憾當日的陳情竟是遭到素有政治宗教佛○山的兩名護法教徒(非國安人員)在不問是非狀況下以暴力挾持羅佩秦,護法教徒又以強而有力的手肘扣住羅佩秦的喉節,造成羅佩秦呼吸困難及多處身體受傷;羅佩秦很不滿的說雖受傷事小,但同胞的祖宗生命財產土地事大,因為再讓少數漢人政客繼續由漢人統治臺灣,我們將可能成為少數漢人政客及馬總統政治權術手腕的工具,及變成回到中華民國38年大陸國共和談統一中國籌碼桌上的砲灰及失敗結果與滅亡結局上;那我們台灣人民期望長期和平安全穩定的環境又因國共和談戲碼歷史重演,而台灣將喪失在國民黨和談統一政策及中國統戰陷阱中而淪亡;親愛的2300萬85%台灣原住民族同胞們,羅佩秦在此呼籲你們要團結一致,建立屬於自己8000年來民族歷史第一個原住民族民主新國家『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在『共有、共治、共享、強制無階級之分的平等平富正義制度下』,並朝建立『東方瑞士國』、『東方以色列國』、『東方超越科技比照美國科技國』、『全面進行台灣本島土地革命及土地國有公共制度,使所有國家土地公共財源收益為人民所共有、共治、共享、強制平富』,因此羅佩秦組織了『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進行全民訴訟公投,其本文為『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國策: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人民聲明;臺灣本島含島嶼不含金馬是原住民族同胞土地,不是中華民國及中國土地,臺灣原住民授權新國家收回失土,推行平富及土地革命,共有、共治、共享、平富,絕不再接受少數漢族總統統治臺灣。』(下稱本訴公投本文);並於101年12月28日正式由『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名義向統治國中華民國政府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庭以102年度補字第43號、晴一股及統治國中華民國相關機關總統府等機關及立法院所有現職立法委員高金素梅等113位立委提起民事起訴,目的就是維護確保原住民台灣土地的完整自然主權性,凍解立法院『土地清理條例』藉故立法明搶明奪人民土地財產資源,因立法上沒有完整配套利於改善民生措施,這將近達6兆新台幣公共財利益,政府明白吸人民資金,並無照顧全民同胞人民生計,有跡可尋,國民兩黨執政政府政黨,發現了國家重大施政錯誤財政缺口,遂全民皆不明不知及政府部門,現職立法委員不坑不哈的無聲無息狀況下,國民兩黨吸金法案通過了,也在101年年底前完成最後期日『土地清理條例土地財產總登記結束』,由此沒有完整福國利民民生法案配套措施輔助及用在人民生計的6兆資金,就這樣通過了,土地主人代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更沒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精神』,監督此政策,如何改善台灣2300萬近達85%的原住民血緣同胞民生利益,生活環境改善,給予實質的國家財政幫助,也將大量資金改善人民生活環境,而不是政府祇是一再打人民主意,如何吸金,解決施政財政缺口,明白說這筆6兆資金,將有可能再淪為不肖的藍綠兩黨立委或大貪官的手中而不致知,為了全國人民利益設想,期待由本委員會及新國家主人人民同胞介入法案,重新共同審查法案及形成利民生生活生存的實際民生政策,不可隨意由統治國及不肖之藍綠兩黨立委立法處分公共財再圖利自己,改由全民公開共審立法施行,以杜絕財團或不肖立法委員及官員等勢力集團滲透綁架立法;依據現況台灣本島科技文明已可以做到全民立法超水準民主程序立法,排除萬年國會思維立法委員制度,重新研究立法委員地位功能,不可再讓立法權爛下去,提昇民權直接立修法制;因此本訴公投本文請臺灣2300萬85%有原住民血緣人民務必支持本土化寧靜革命國策全民行使民權訴訟權參加訴訟表達真正本土民意國權,才有希望保障我們的公共財等資源,因此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已先為會員們籌設了第三人參加訴訟相關公投立法訴訟同意書狀,請會員們務必參加支持維護自己的權利益,這就是本委員會本意要全民都要參加民意訴訟公投立法,立新國家或國中國,形成人民的意志力與法律法源地位力量,以保障大家人民公共財等利益,依據訴訟關係在訴訟中僅有參加訴訟人能依法獲得因民法上血緣因素繼承或承受有利害關係上土地收益6兆訴訟利益分配,祇有參加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成會員(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7&next=4021&l=f&fid=51 ) ,委員會才能確保爭取會員權利益;為了夥伴兄弟國關係,並請中華民國政府在馬總統領導下集合38年來台榮民或二、三代等自願子孫、子弟們及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為志的中華反共志士兒女們,請全數集中移至你們的原領地『金、馬、澎湖、太平島』建軍備戰,找回當年軍魂士氣重振軍武,再發揚黃埔精神,收復大陸失土,繼續你們的反攻復國未竟大業;基於中華民國與台灣同胞們,我們曾經兄弟一場絕不會忘了你們在台灣恩德,誠心祝福中華民國政府將士兄弟姊妹們;但也請你們念在曾經兄弟一場,不可再利用過去假藉黨化之名或以往我們都是中華民國人民,雖我們是38年後來台居民,但是與台灣人是生命共同體血濃于水的同胞情等等心戰話騙術(真的有言行一致,還是破於無奈呢?那為什麼好康的事大都屬於你們呢?王建瑄說強壯的貓幾十年抓不到老鼠,把原住民比喻成貓,還說「我們漢人來了以後,我們很聰明,我們人多,現在讓他們處於一個弱勢的階層」,原住民一輩子成奴嗎?人在做天在看,現太陽升起了),把台灣人人民人命含經濟價值綁在一起繼續利用,成為了你們統治國政客多年來國共和平談判戰爭籌碼,因此放過我們2300萬85%台灣原住民族同胞成為砲灰或你們國共之爭戰爭祭品,因為我們祇想與臺灣土地共存亡,沒有想過要侵略或反攻大陸,那都是國民黨一直利用戒嚴30年洗腦台灣人成黨化的政治思維。至於對於部分認同中華民國反攻大陸陰謀論的台灣人,或已成中共統戰同路人,我們認為尊重你們以黨國治國、黨國不分的決定,尤其是大陸台商更勿利用自己和平善良的台灣同胞人民,沒有你們我們2300萬85%台灣原住民族同胞在台灣將繼續生存和平奮鬥救台灣建設台灣,有信心台灣將成為真正東方瑞士中立國而國運一定昌隆,美國到時知我們民族與民主自由的堅定,不能也不會與中國大陸統一,這時美國一定軍售台灣最好武器保護台灣,我們也能以『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名義正當性進入聯合國(因為聯合國原住民會員國現已存在有19個會員國進入了聯合國就有了19個邦交國)及與中共發展成為邦交國,並要請求聯合國加派和平維和部隊進入台灣協防台灣,台灣將會更安全穩定幸福平富發展。對於2300萬15%居民同胞你們若認同台灣就是原住民族的另一族認同族同胞,但這也許是不公平,但為了國家整體安全,我們不能不這樣思考,你可以成為我們的同胞,但祇有一項就是沒有公民投票權,因為台灣主體性是不能變的,預防有心人利用選舉奪取國權,好像漢人就是這樣統治台灣的嗎?中共大陸大放利多大陸新娘嫁來台灣取得身份證等行為,也是有問題的?這幾年軍人叛國及洩密人數增加,因此這件考慮確實委屈了,請體諒,我們真的是傷的很痛很痛阿? .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 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102.1.14日敬上 102.1.23修正部分內容 眼看老翁活活被燒死! 分類:公共安全 2013/01/19 15:43 102.1.18親愛臺灣2300萬同胞們大家好: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9&prev=1276&next=4028 本黨及委員會向全民大眾發佈『實在看不下去』聲明稿:眼看老翁活活被燒死! 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8&next=3898&l=f&fid=48 眼看老翁活活被燒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zTruq5aMNI 本黨及委員會向全民大眾發佈『實在看不下去』聲明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zTruq5aMNI 眼看老翁活活被燒死!藍營新竹縣縣長邱鏡淳含其消防官員下屬嚴重違法及違反救災紀律,沒有做好消防救災SOP緊急作為作為,竟無孤白白賠了人民百姓老翁一條命;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下稱本黨)於102.1.19聯合聲明共同要求新竹地檢署應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追究中國國民黨用人不當失職之責,及追邱鏡淳縣長及下屬消防幹部責任,未盡消防職責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平時一貫的消防救災訓練及裝備整備工作嚴重怠職,未按消防急救SOP作為緊急救難程序,原人民絕對能獲救的情況下,竟能白白送掉一個老翁性命,此情節經關鍵時刻節目明析報導後,本黨及委員會不敢相信,竟能發生如此離譜的救難過程,讓民感到心寒及無奈,經本黨及委員會確認此次救難任務,確有救災救難程序上嚴重人為管理過失及人為救難程序準備上嚴重違法過失,本黨及委員會共同聯合要求新竹縣政府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應主動依職權調查及偵查追究上開邱鏡淳縣長及下屬消防幹部法律上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責任,以符國家社會公平正義及人民期望要求。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暨中華民國臺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聯合公開聲討聲明,立即要求上開有關單位立即依法行政及依法辦理處理,並請上開負責單位公開向人民說明處置後作為及結果,向人民公開報告102.1.19日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暨中華民國臺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敬上a 2004a 1027@yahoo.com.tw 會員參加訴訟權益收件證明書 102年01月24日 委訴投字第1020125-1號 首先恭喜你成為本黨暨本委員會會員會員編號201301210000236 基於你是在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會員,也是在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之本黨暨本委員會開設網站上加入本黨暨本委員會為會員,因此本黨暨本委員會為將會議通知或提供本黨暨本委員會會議資料,除將以你以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以會員的電子郵件信箱而寄來的建國弟三人同意參加訴訟公投同意通知書文件,依照程序本黨暨本委員會收到會員上開同意通知書,也應將會以『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美國總公司』為你的回信通訊地址及含電子郵件回覆函,並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庭第三人參加訴訟通知資料或陳報法院第三人參加訴訟通知公文書均寄達於美國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美國總公司,總部地址設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門洛帕克,[ 1 ] Facebook的;Headquarters address set in:『Facebook Offices 1601 S California Ave, Palo Alto, California 94304, 美國+1650-853-1300 ‎』(總部地址設在:Facebook的辦公室1601的加州大道,帕洛阿爾托,加利福尼亞州94304,美國+1650-853-1300);但基於現實美國與台灣地理環境差異甚大需要,對維護會員權益而言,將會有礙本黨暨本委員會會員暨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收信件權益;本黨暨本委員會決議,將本委員會會員暨參加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會員者,收到文件均統一作業改由本委員會暨參加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收信文件之代收文件人均改由: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來收會員文件併保管,本委員會會員暨參加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收信件之代收件地址均改由:80445台灣高雄市鼓山區河川街98號收。 以上會員收信文件之通知辦法作業程序,本黨暨本委員會特別『收信文件』決議案周知全體會員遵辦,以利本黨暨本委員會會務持續推動102.01.23日本黨暨本委員會公告文書乙件,敬上。 註:會員如有新郵件地址,請通知本黨暨本委員會a2004a1027@yahoo.com.tw,以利轉發信件給會員或至本黨暨本委員會會址處親自取件亦可,服務電話:075315879 ※ 依據北市府法規會消保官室主任鍾瑞祥則說,Facebook為境外公司,在台灣沒有分公司或其他代表處,民眾若有使用上的糾紛,除跨國訴訟外,沒有其他權利救濟,特此轉知。 ※ 會員原始文件一則,請存查;這則文件關係到從會員至新國家人民身份之確認及各項權利義務,請妥為保管或存郵件信箱存查。很多事現初期看不出來,但有變化時都是數年之後事。 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總籌備委員會 中華民國臺灣300年憲政革命行動黨 中華民國102年01月25日 請會員收到本郵件後回覆本黨暨本委員會 a2004a1027@yahoo.com.tw 以利後續會務聯繫.謝謝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Cb18QsfbgKo 原住民同胞還知你的前朝是日本.我們的後朝是統治國中華民國.那我們的真正的民族國家在那裡.臺灣原住民族聯邦民主共和國是我們原住民8000年第一個真正原住民族血緣的國家2013.1.25(http://tw.myblog.yahoo.com/a2004a1027/article?mid=4027&next=4021&l=f&fid=51

追蹤者

關於我自己

Unknown
檢視我的完整簡介

網誌存檔

  • ►  2013 (24)
    • ►  7月 (2)
    • ►  6月 (20)
    • ►  5月 (1)
    • ►  4月 (1)
  • ▼  2011 (2)
    • ►  12月 (1)
    • ▼  8月 (1)
      • 狗來富與誰同樂
浮水印主題. 技術提供:Blogger.